当前位置: 首页 > 经济

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哪些劳动者

来源: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3-06 08:01:23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1条第2款规定,裁减人员时,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: (一)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。 (二)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。 (三)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,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。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,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,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。

推荐内容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南方商务网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粤ICP备18023326号-21   联系邮箱:855 729 8@qq.com